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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作者:刘国营  发布时间:2021-09-13 10:40:46 打印 字号: | |

    9月6日,密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因非法倾倒、填埋有害垃圾引发的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称,2020年11月29日,被告人田某某、赵某某等四人在未取得生活垃圾消纳资质的情况下,以牟利为目的,将被告人熊某某等三人从顺义区某工地转运来的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的陈腐垃圾,向密云区某建筑垃圾绿化回填点倾倒、填埋。经镇政府委托北京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挖掘和清理,共清理出生活垃圾1486.02吨。被告人田某某等七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田某某等七人非法倾倒填埋的生活垃圾经检测,重金属含量中铜元素含量为171mg/kg,超过100mg/kg的国家标准,其他重金属元素含量均超土壤背景含量,直接造成了土壤污染,进而污染周边土地及地下水,对生态环境造成持续性损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镇政府及时采取挖掘清理等处置措施,共计支出调查咨询费、清理处置费、检测费764809.3元。故依法向密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田某某等七人连带承担调查咨询费、清理处置费、检测费764809.3元。

    此案系密云法院受理的首例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3+4”合议庭模式。该院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从专业数据库中随机抽选四位分别具有公共卫生、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李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