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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后开车于次日被查获 货车司机酒驾被判刑
作者:苏小琴  发布时间:2021-08-17 14:55:54 打印 字号: | |

    夏日炎炎,很多人都少不了趁着傍晚凉风习习、三五好友把酒言欢。但是一些人却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已经醒酒或者不可能被交警查到,对宿醉驾车掉以轻心。近日,密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宿醉酒驾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案件。

    货车司机刘某于2021年5月18日晚6时许,与朋友吃饭时饮酒,入夜后驾驶货车上路行驶。至19日早晨,另一同向行驶的货车因刘某开车不规范将其别停,双方下车争执过程中对方司机报警,刘某被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刘某于2021年5月19日5时许,酒后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密云区某路段时,因行车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时被发现饮酒,被他人举报后被告人刘某在现场被民警查获。经检测,被告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8.4mg/100ml。

    密云法院经过审理后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法官提示,嫌疑人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情况下,驾车上公共道路行驶就构成危险驾驶罪。每个人的身体代谢能力不同,宿醉后次日可能血液内酒精含量仍高于80mg/100ml,即便未达到上述含量也可能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后仍将面临行政处罚。因此,宿醉后次日也不要开车,内心摒弃侥幸心理,确保自己和他人在道路上的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李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