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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说说高温津贴那些事儿
作者:曲明辉 贾贝贝  发布时间:2021-06-22 15:57:15 打印 字号: | |

夏日来袭,高温“上线”

你的高温津贴拿到了吗?

别忘了“高温权益”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2012年6月,人社部等4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

1.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注: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谁能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办法》规定,只要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了劳动者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下作业,劳动者均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常见的高温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高温天气下作业如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都可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有多少?  


根据《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不同省份关于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发放时间等有所不同,发放标准主要是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发放时间则因各地气候条件有所区别。

▲ 来源于人社部微信、中国新闻网等

就北京市而言,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用人单位还会向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此属于职工福利,不能等同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防暑降温费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标准应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进行规定或约定。


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依法发放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