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积极落实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将“以案释法”与审执工作、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等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六化”模式,推进纠纷源头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1-11月,我院新收案件15515件,同比下降28%。
一是以“制度化”确保“以案释法”规范运行。根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普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关于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的意见》,将“以案释法”工作融入审执工作全过程,建立典型案例收集、整理、逐月报送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核发布等流程环节,在保证案件及宣传稿件质量的同时,实现“以案释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是以“订制化”促进“以案释法”精准发力。坚持以辖区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推行订制式精准普法。要求审判人员利用下乡办案、与相关部门座谈等契机,广泛了解民意、征集普法意向,为后续“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在应邀普法过程中,推行“菜单式”普法,即由邀请单位以“点餐”方式订制普法内容,有效回应辖区干部群众的个性化司法需求。2020年1-11月,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为辖区机关单位、企业、社工、律师等对象,开展疫情防控、规范执法、民法典实施等普法宣传活动45场,其中订制式普法占95%。
三是以“巡回化”实现“以案释法”全域覆盖。根据辖区面积大、受众层次多样化等实际,持续开展“京法巡回讲堂”“法律十进”等活动,以巡回普法形式推进“以案释法”在各街道、各村镇全覆盖。2020年1-11月,围绕青少年权益保护、房屋拆迁、违法建设拆除、农村妇女权益保护等主题,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等活动40场。同时,各人民法庭依托法律服务站点等平台,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活动200余次,在妥善化解纠纷的同时,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
四是以“专题化”释放“以案释法”治理能量。针对群体性纠纷或关联诉讼等大量出现的情况,在对同类案件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以“专题化”通报或报告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推进批量案件源头治理。定期制作行政审判年度报告或民事案件通报,向乡镇党委政府通报行政机关涉诉或辖区案件高发情况,并以发送司法建议等形式提出防控化解法律风险的对策建议。2020年1-11月,共召开农村房屋买卖等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5场,发布典型案例12个,发送司法建议10份。
五是以“团队化”提升“以案释法”宣讲效果。将“以案释法”工作与审执团队运行相结合,建立权责清晰、分工配合的团队化运作模式,在主题选择、案例编辑、现场演绎等方面充分发挥团队协作优势,确保“以案释法”工作高水平运行。成立“女法官宣讲团”、“密法青擎”青少年权益保护、民法典宣传、“法官+”美丽乡村建设法律服务等多个专门宣讲团队,形成了以审判团队为基础、专门团队为补充的工作格局,切实提升了“以案释法”的实际宣讲效果,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六是以“融合化”打造“以案释法”宣传矩阵。紧抓“融媒体”发展机遇,注重融合联动,努力打造“以案释法”立体化宣传矩阵。加强与辖区司法局、检察院等责任单位及各种媒体的协作交流与共建合作,采取现场普法、线上讲法、微信一体推送、录制青少年普法课堂、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联合开展扫黑除恶、民法典实施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以案释法”的辐射面和影响力。2020年1-11月,共在各种媒体发表“以案释法”系列宣传稿件500余篇,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