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多方协调、就地调解,成功将64起涉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化解在立案之前。
2009年4月,许某、陈某二人与西田各庄镇小水峪村90余户村民签订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合同,并对土地租金及给付方式作出明确约定。2020年1月起,因许某、陈某二人未如约支付土地租金,该村96名村民将许某、陈某二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法金,并解除合同。
考虑到该批案件系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的群体性纠纷,人数众多,如处置不当极有可能引起群体访等风险。我院迅速将这批案件全部导入多元调解速裁程序,并立即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夏连宝带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西田各庄法庭负责人参加案件属地政府西田各庄镇政府组织召开的案件分析会,帮助指导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并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村经济合作社等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多方协调努力,最终许某、陈某二人与涉案的64名村民签订总金额达37万余元的调解协议,并对部分协议进行即时履行,实现了从源头息诉止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