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密云法院执行局的书记员小程在午休收取快递时,发现快递员竟是其办理的执行案件中“失踪”已久的老赖,当场将其扣下。12月17日,被执行人到法院缴纳了1000元罚金,这起罚金案顺利执结。
原来,被执行人张甲(化名)于2018年6月8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此案在2018年10月9日移送执行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经多次查询,并委托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法院调查,始终未发现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密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高”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9年12月8日,此案执行团队的书记员小程在网上买了一件衣物,12月11日快递送达时快递公司给其发送信息称“您的货物正由快递员张甲派送”。小程发现快递员名字与这起罚金案的被执行人一致,即刻联系法官。席法官让小程先打出被执行人身份证照片,领取快递时做对照。
当天中午,小程果然接到了快递员张甲的电话,经过初步的照片对比,小程并不十分确定快递员张甲就是本案的被执行人。“听您口音不像本地的啊?”“您是不是山西人?”一番“闲聊”下来,小程最终确定快递员“张甲”就是被执行人“张甲”,便向其亮明了“身份”。张甲自知心虚,答应缴纳罚金,但表示出来送快递身上没有带钱,双方进一步约定了缴纳日期。17日中午,张甲来到法院缴纳了100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