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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许淑平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认为侵犯房产权一案。
  发布时间:2019-09-10 10:03:23 打印 字号: | |

我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许淑平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认为侵犯房产权一案。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李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