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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 “1+1+1+2”诉调对接 节约诉讼成本 提升审判效率
作者:史金杰  发布时间:2017-10-16 14:35:07 打印 字号: | |
  2016年底,密云法院按照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部署,在立案庭组建调解和速裁团队,开展速裁工作。经过几个月的探索和试验,逐步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1+1+1+2”诉调对接模式,并逐步显现成果。2017年1月-9月,诉调对接结案2100余件,平均结案周期不到30日。

   诉调对接是在原立案庭,新设置7个速裁小组,每个速裁小组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调解员组成,即“1+1+1+2”模式,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在立案前,将部分案件,交由调解员给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并由速裁法官进行裁判。

   调解员的职能是接受法院的委派,对部分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的案件,进行立案前调解。调解员由退休法官、教师、司法服务人员中选任,选人合格后,经过法律知识、调解技能的培训,接受委派,对基层法院的部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物业服务等简单民事案件进行调解工作。委派调解的案件,通常要在30日内完成调解等工作,经过调解当事人自愿撤诉或即时履行后当事人撤诉的案件,无需缴纳诉讼费,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审查后由法官出具调解书。

   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的职能是对调解员进行指导,审查调解案件的合法性,出具司法文书,对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案件进行立案后开庭审判。在委派调解过程中,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可以根据调解员的需要,对调解案件进行争议焦点的梳理、法律法规的示明等辅助调解工作。对于经过调解员调解争议各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的案件,由法官及法官助理审查,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及时出具司法文书。对于经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立案,由员额法官进行开庭审理并判决,审理周期通常为30天。

   新时期下,人民群众对法院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率、破解司法难题有更多期待。诉调对接、委派调解工作是法院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它将基层法院大量简单民事案件,通过委派社会调解人员的方式,化解在法院立案前,有效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节约了诉讼成本,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从而达到案件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缩短审判周期、提升审判效率的效果。
责任编辑:李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