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法官三进偏远山区化解残疾人侵权案
作者:李郦  发布时间:2017-12-29 10:28:37 打印 字号: | |
  北沟村是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巨各庄法庭辖区最东边的一个小自然村,坐落在历史悠久的墙子路边关脚下,再往东就是河北省兴隆县。近期,巨各庄法庭庭长付铁军冒严寒驱车三上北沟村,妥善化解了一起残疾人侵权的特殊民事案件,为当事人开启司法便民绿色通道, 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诉权。

   北沟村的刘某江是年过六旬的聋哑人,光棍一人靠政府的残疾人补助维系生活,同村居住的同胞兄弟刘某文,患脑血栓并常年哮喘,平日里无暇照顾哑巴哥哥刘某江。可谁想到在2016年11月16日聋哑人刘某江若祸了,当天上午十时,在村边捡核桃的同村人刘某学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刘某江用木棍打伤头部,伤后住院治疗25天,花药费1万多元。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公安机关经法医鉴定刘某江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无受审能力,免于刑事处罚。无奈刘某学将哑巴刘某江和其弟刘某文为监护人诉至法庭,要求刘某江、刘某文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2.6万元。

   因案件特殊,庭长付铁军决定亲自办理此案。开庭前先行调取了刑事卷宗材料,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查阅卷宗后发现刘某学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经鉴定刘某江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系聋哑残疾人,故此未对刘某江提起刑事诉讼。后与刘某文电话联系案件情况,刘某文称自己是重病患者,早就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也不是刘某江的监护人拒绝出庭。前期送达工作陷入僵局。巨各庄法庭庭长付铁军当即决定上门与二被告核实案件情况,并送达起诉状、传票等开庭材料。

   付庭长约车后与书记员第一次到被告居住的大城子北沟村送达开庭材料,行至大城子镇墙子路检查站遇到严重堵车无法通行,遂返回法庭,送达未果。

   付庭长与该村质保主任取得联系,得知该村质保主任在大城子镇司法所开会,立即前往司法所当面与质保主任调查了解刘某江和刘某文身体及家庭情况。具体调查后了解到刘某江是土哑巴,比划的手语一般都看不懂,未结婚未生育子女,父母早已去世;刘某文是刘某江的弟弟,刘某文患有脑梗塞、半身不遂、行动不便,还有其他兄弟姐妹但与刘桂江不怎么来往。

   考虑案件特殊情况,便于当事人诉讼,付庭长再次到大城子镇北沟村为二被告送达起诉书等材料,到达北沟村民委会后,经与村质保主任沟通,通知刘某文到北沟村大队部了解情况。期间与二被告居住的老庙沟村党小组长了解 二被告情况,与前期质保主任了解情况基本一致。刘某文到大队部后表示自己2011年得了脑梗,丧失劳动能力已有六年,现在可以踢哑巴说话,但当不了监护人,付庭长耐心释法、热心劝解,缓和了当事人的消极对立情绪,同时同意与原告调解解决。

   为避免原、被告见面双方再次发生矛盾,付庭长通知原告刘某学单方到庭做调解工作,原告情绪激动,付庭长耐心劝解,从案件实际出发,本着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利益,最终原告平复情绪同意调解。

   因二被告身体情况特殊,做双方调解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后,付庭长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第三次来到北沟村民委会,收取二被告交纳的执行款并出具收款条。回法庭后通知原告刘某学到法庭领取执行款并办理撤诉手续。该疑难复杂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并已执结。

   付庭长不辞辛苦,三上北沟,多方调查,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为民、便民、高效的工作特色,案件承办人员的工作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与称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