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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立案前高效化解总标的额近2亿元的151件群体性纠纷
作者:密法宣  发布时间:2017-07-05 11:52:4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密云法院受理原告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诉被告青岛某商业发展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批量案件,因原告购买的151套房屋被山东诸城法院查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告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为及时高效化解纠纷,密云法院将该批案件导入立案前委派调解,依托调解速裁团队,创新调解方式,仅用1个月时间将总标的额近2亿元的151起案件全部分流化解。

            全面掌握案情 摸清调解意向

  该批案件导入立案前委派调解程序后,被告公司拒不到庭也不接受调解。人民调解员经电话沟通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得知,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没有争议,争议焦点集中于涉案房屋被法院查封是否属于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可抗力以及违约金标准等两项,并据此预判该批案件具有较大的调解可能,为之后调解速裁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加强团队协作 做足庭前准备

  在前期调解未果转入速裁程序后,鉴于该批案件标的额较大,密云法院立案庭庭长带领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组成速裁团队开展庭前准备工作。针对被告公司要求答辩期却迟迟不提交答辩状,多次更换诉讼代理人等情况,速裁团队反复与被告公司协商、更改开庭时间,沟通参加庭审事宜。为查明涉案房屋查封情况,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调取了30份与被告公司尤其是与查封案件有关的裁判文书,为案件后续处理做好充分准备。

              采用要素审判 厘清争议焦点

  将要素式审判理念运用于纠纷化解中。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要点,承办法官要求原告提供案件情况说明,将该批案件涉及的合同编号、房屋面积、价款给付、违约金数额等要素案件信息进行汇总,以表格形式进行提交,既将无争议事实要素加以固定,厘清案件争议焦点,也为庭审中核对案件信息、法庭调查等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便利。

              创新调解方式 及时高效化解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调解意见,并根据被告的经营状况提出了“附条件”调解方案,即由被告分批分期返还购房款和违约金,但如果被告存在逾期给付行为,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按照诉讼请求数额立即给付全部剩余款项。该方案既兼顾了双方利益平衡,又能督促被告如期履行,得到了双方认可并促使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李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