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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明灯
作者:李慧英  发布时间:2014-08-11 10:59:30 打印 字号: | |
  巴金在其散文《灯》里说:“我的心常常在黑暗的海上漂浮,要不是得到灯光的指引,它有一天也会永沉海底。”回望自己的过往岁月,前行的路上,我曾只顾匆匆追赶,而忽略了前进的方向;在面临诸多选择时,也曾思前想后,举棋不定;在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时,也曾怨天尤人,百思不得其解。就在我打算随波逐流时,却发现身边其实一直亮着一盏盏或明亮耀眼、或微弱柔和的灯,一束束灯光唤醒了我那颗迷茫的心,照亮了我前进的路,让我有勇气继续前行。

    定纷止争、息讼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我们每天都在努力实现的目标。短短三年的工作经历让我对这几个字的分量有了不一样的感受,这份人们眼中神圣的职业,在充分接了地气儿后一样会让人五味杂陈。印象最深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是一位年过七旬大字不识的农村老人,在他的脑海中,根本不知举证责任和举证规则是何物,根本不会举证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证据,只有满肚子说不完的委屈和说不清的事实。为了查明案情,三九天里,我们顶着大雪、冒着严寒多次到争议的口粮地里勘查双方口粮地的四至、到双方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当时分地分树的情况、到镇林业站了解当时关于种树的政策,在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后,我们认为这位老人的要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这样的判决结果远远超乎了他的想象,他无法理解也不肯接受,不仅拒领判决,还对我们破口大骂。一时间,我感到无比委屈和无奈,心里满是不解和困惑:为什么我们做了很多本应当由他自己去做的工作,他却并不领情?为什么我们跑断了腿、磨破了嘴,辛苦奔波换来的却是他的不满和谩骂?眼泪就这样止不住的涌了出来。这时,我师傅仍一如往常温和的请这位老人坐下,从双方是怎样陈述的讲到法官是怎样调查核实的,从了解到的情况是怎样的讲到法律是怎样规定的,这一讲就是两个多小时。最后,老人家终于认可了我们的判决,起身走时,还对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虽然他没说对不起,但在他眼神中我看到了真诚的歉意。

    我问师傅:“您难道不生气吗?您是怎么修炼的?”他说:“要知道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是理性的。老百姓很简单,不高兴就用骂和发脾气来表示不满。但只要跟他把事情说清楚了,把道理讲明白了,把他的疑惑消除了、心结解开了,就好了。”是啊,我身边的领导和前辈不都是这么做的吗?面对当事人的无理取闹,他们不急不燥,依然好言相劝,答疑解惑;面对当事人的胡搅蛮缠,他们不气不恼,依然不厌其烦的明法析理;面对当事人的恶语中伤,他们不怨不恨,依然时时事事为当事人着想。为了让当事人少跑冤枉路,他们苦口婆心一遍遍叮咛嘱咐,确保当事人听得清记得牢;为免除行动不便当事人的舟车劳顿,他们不惜奔波几十公里把庭审开在当事人家的炕头上;为不影响当事人正常工作,他们宁可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利用周末为当事人开办“假日法庭”。这就是作为法官要有的胸怀和气度,这就是作为法官要有的责任和担当。

    我说:你们就像是一盏盏灯,用你们的一言一行驱除了我心里的阴霾,让我的心亮起来。他们说:那是因为我们心里也有一盏灯,那就是要对得起这份职业,要传播公平正义的正能量!

    原来,公平正义从来都不只是一个响亮口号,它是接待当事人时的不厌其烦和有条不紊,它是庭审过程中的不偏不倚和明察秋毫,它是下乡调查时的细致入微和不辞辛劳,它是判后答疑时的有理有据和情法交融。这就是那盏灯,给我坚守的力量,照亮我前进的道路,让我相信,不管路途多么崎岖坎坷,我们最终都一定会到达。
责任编辑:李铁静